根據工作(zuo)需要(yao),經研究(jiu)決定,現將樂昌市(shi)黃圃鎮人民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(zuo)人員招聘公告有關事宜補充如下:
一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錄要求調整如下:
1.在(zai)讀的非應(ying)屆普通(tong)高等(deng)院校畢業生,現役軍人(ren)(ren)、機關事(shi)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(zai)編(bian)在(zai)職(崗)人(ren)(ren)員;
2.受(shou)刑事處罰期限未滿(man)的人員;
3.受行政開除(chu)處分未滿五(wu)年或受其(qi)它(ta)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(qi)內的;
4.近(jin)兩年內(nei)在各級機(ji)關事(shi)業單位招錄(聘)考試、體檢或考察中存(cun)在違紀行為的;
5.因(yin)涉嫌違法違紀正(zheng)在接(jie)受(shou)審(shen)計、紀律審(shen)查(cha)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(cheng)序尚未終結的;
6.被依(yi)法列為(wei)失(shi)信聯合懲(cheng)戒對象的;
7.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其他招聘事項不變,與《樂昌市黃(huang)圃鎮人(ren)民政府專職消防員(yuan)工作(zuo)人(ren)員(yuan)招聘公告》一致。
特此公告。
樂昌市黃圃鎮人民政府
2023年(nian)7月12日